按照JJF1001-2011《通用計量術語及定義》之4.10的表述,校準是在規定條件下的一組操作,計量儀器校準檢測,其第1步是確定由測量標準提供的量值與相應示值之間的關系,合肥儀器校準檢測,第二步則是用此信息確定由示值獲得測量結果的關系,這里測量標準提供的量值與相應示值都具有測量不確定度。通常情況下校準可以是上述操作的第1步,即將被測量的示值與標準量進行比較后,儀器校準檢測服務,得到被測量值與標準量值的差異,一般采用示值誤差或其修正值與相應的測量不確定度作為校準結果,這與該規范9.17中對計量檢定的表述“查明和確認測量儀器符合法定要求的活動……”所定義的工作內容有著本質區別。
實驗室制定的檢定或校準計劃應考慮到不同測量儀器設備可有不同的校準方式,一部分可以內部校準,一部分可以使用外部校準。當進行內部校準時,應符合國家有關的規定,儀器校準檢測機構,并能證實其具備從事校準的能力;內部校準的方法必須形成文件并經過評審和確認,校準人員應經過必要的培訓并獲得相應的資格。實驗室選擇的外部檢定或校準服務機構,需滿足以下條件,一是有資格;二是計量授權范圍、認可的校準能力或建標范圍可以保證其測量不確定度能夠滿足測量設備的使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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